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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景津装备: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2-08-16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2-055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景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津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92,312,889 股,持
股 比 例 为 33.3481% 。 实 际 控 制 人 、 董 事 长 、 总 经 理 姜 桂 廷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69,079,780 股,持股比例 11.9788%。实际控制人宋桂花持有公司股份 32,218,340
股,持股比例 5.5868%。公司股东景津投资、姜桂廷、宋桂花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93,611,009 股,持股比例 50.9138%。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
份及公司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景津投资、姜桂廷、宋桂花拟通过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4,600,986 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6%,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其中,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减持期间内景津投资、姜桂廷、宋桂花合计减持将遵循“任意连续 90 日内,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所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
大宗交易所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的规定。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
息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景津投资、姜桂廷、 5%以上第一大股                                               IPO 前取得:209,722,149 股
                                                    293,611,009       50.9138%
   宋桂花                    东                                                    其他方式取得:83,888,860 股
              注:1、表格中“其他方式取得”为根据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所取得。
              2、总股本数量为本公司公告日股本总数。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姜桂
                  景津投资                      192,312,889            33.348%
                                                                                   廷控制的企业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宋
                  姜桂廷                         69,079,780            11.979%
                                                                                   桂花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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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桂花                         32,218,340             5.587%
                                                                                   桂廷配偶
                             合计               293,611,009            50.914%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股份来源     原因

景津投资、姜桂廷、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2/9/7~    按市场价    IPO 前 取   自身资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宋桂花                34,600,986    6%                                  2023/3/5      格          得及其他    金需求
                                                过:11,533,662 股
                      股                                                                          方式取得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过:23,067,324 股
                   注:
                   1、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即 2022 年 9 月 7 日至 2023 年 3 月 5 日),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进行(即 2022 年 8 月 20 日至 2023 年 2 月 15 日),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
                                                         2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3、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景津投资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自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
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
作相应调整。在本公司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允
许的方式进行减持,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所持股份总数的 25%。本
公司承诺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
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违规
减持收益上缴公司。”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姜桂廷作为实际控制人之一承诺:“自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
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在本人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可以通过法律法
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
本人承诺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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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违规减
持收益上缴公司。”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宋桂花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本人配偶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
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
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在本人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可以通过
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本人承诺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如本人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违
规减持收益上缴公司。”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相关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的原因自主决定的,在减持期间
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4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
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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