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赛腾股份: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公告2021-01-06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2

债券代码:110800             债券简称:赛腾定转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腾股份”、“公司”)于近日接
到公司股东苏州赛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赛伟”《关于苏州赛伟
不再与孙丰、曾慧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告知函》,具体内容如下:经苏州赛伟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同意余维维变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
任,同意孙丰变为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撤销孙丰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
重新委托余维维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丰先生、曾慧女士与余维维先生不存在关联关
系,赛伟与孙丰先生、曾慧女士不再形成一致行动关系。现将相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孙丰先生、曾慧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 111,600,800 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62.26%;赛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600,000
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2.01%。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孙丰先生系赛伟的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
伙人,孙丰先生实际拥有赛伟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孙丰先生及赛伟互为一致行
动人。在孙丰先生与赛伟保持一致行动关系期间,二者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上始终
保持一致意见,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不存在滥用自身控制地位的情形。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孙丰先生不再担任赛伟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双方不存在根据《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应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二、 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及解除相关情况
    1、承上所述,孙丰先生与赛伟间的一致行动关系系因其在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
上市时担任赛伟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其构成控制关系而形成。除上述控制关系外,双
方未签署过一致行动人协议,也未就对公司股东权利行使保持一致行动的具体安排进
行过其他明确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丰先生不再担任赛伟执行事务合伙人,对
赛伟不再构成控制关系,不存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应认
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2、孙丰先生不再担任赛伟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后,双方确认如下:
    孙丰先生、赛伟作为公司股东,在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股东大会
提案、在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等)过程中按照各自独立的意思表示行使权利。
    三、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归属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之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丰先生、曾慧女士持
有公司的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一致行动关系的解除不影响孙丰先生、曾慧女士作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
    四、 相关承诺
    赛伟承诺与赛腾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丰、曾慧解除一致行动人后未来
12 个月: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上述 1%、2%额度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孙丰、曾慧共享,即比例合并计算。
    五、 其他说明
    1、孙丰先生、曾慧女士及赛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违反《公司法》、《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其他违反各自所作承诺的情形。
    2、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不会引起公司管理层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
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