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腾股份: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23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6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葭路 585 号公司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3,440,97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1.380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
董事长孙丰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秘书
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6 人,董事 Lim Kok Oon、独立董事陈来生因公未
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会主席别远峰、监事孙权因公未能出席
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93,254,613 99.8005 186,360 0.1995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93,254,613 99.8005 186,360 0.1995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93,254,613 99.8005 186,360 0.1995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93,254,613 99.8005 186,360 0.1995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 关于<苏州赛腾 400 0.2141 186,360 99.7859 0 0.0000
精密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2 关于<苏州赛腾 400 0.2141 186,360 99.7859 0 0.0000
精密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3 关于苏州赛腾 400 0.2141 186,360 99.7859 0 0.0000
精密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股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苏州 400 0.2141 186,360 99.7859 0 0.0000
赛腾精密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1 至 4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
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的议案 1 至 4 为关联议案,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股东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建胜、魏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