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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派思股份:派思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2021-04-30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   议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董事长尚智勇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遵循了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赵光敏先生、黄惠妮女士、王江洪先生、田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并将该议案列入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启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为《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签署页)


与会董事签名:




             尚智勇                              谢云凯




             王福增                              夏同水




             朱先磊                              吴长春




             李建平                               王华




             李启明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