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燃气:水发燃气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2021-12-31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决 议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
时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董事长尚智勇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水发新能源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
上海派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次吸收合并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降低管理
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我们一致同意全资子公司水发新能源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
资子公司上海派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上海派罕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予以注销,水发新能源有限公司存续,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本次公司对燃气装备业务结构的调整,有利于优化公司燃气装备板块治理结
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燃气装备业务相关资产、
负债及人员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大连派思燃气装备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为《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签
署页)
与会董事签名:
尚智勇 赵光敏
朱先磊 夏同水
黄惠妮 吴长春
王江洪 王华
田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