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燃气:水发燃气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022-04-29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 议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 33399 号水发大厦 10 层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
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监事会主席王素辉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水发派思燃气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公
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遵循
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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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与会监事签名:
王素辉 李丽 刘莲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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