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超讯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10-18  

						           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 修订)》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
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本次回购股份将部分
或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能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
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500 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
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
合上市条件。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回购股份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