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广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 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我们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不影响日常经营业 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