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关于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2020-08-07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0-052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成都昊普
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普环保”)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事宜。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0)和《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
2020年8月5日,昊普环保与贷款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成都中
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贷款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昊普环保和练马
林分别与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反担保合同》
和《最高额信用反担保合同》。主要合同内容如下:
(一)《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方
借款人:成都昊普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贷款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2、借款金额:人民币 300 万元
3、借款期限:合同下提用的每笔借款期限不长于 12 个月,且全部借款的到
期日不迟于 2021 年 8 月 5 日
(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
2、保证范围:《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根据《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
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
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三)《最高额质押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方
质权人: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出质人/借款人:成都昊普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质押物:昊普环保拥有的 2 项实用新型专利,分别为“一种湿膜热管空
调节能机组(专利号:ZL 2015 2 0349220.5)”和“一种用于通讯设备的户外电
池防盗机柜(专利号:ZL 2015 2 0983990.5)”。
3、质押反担保范围:(1)质权人依据主合同和/或保证合同代为借款人清偿
的全部债务;(2)主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担保综合费、违约金、
赔偿金以及代偿资金占用费等; 3)质权人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产生的费用; 4)
质权人的其它费用和损失。
4、质押反担保的期间:至质权人对出质人/借款人的追偿权诉讼时效届满之
日止。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