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超讯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2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一、《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职业
资格和胜任能力,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对公司的审计,其
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意
见,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1 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事项,是
基于被担保方经营发展的合理需要,有利于提高被担保方的融资效率,满足其生
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该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
董事应对相关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熊 伟 卢伟东
曾 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