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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讯通信:超讯通信: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2022-01-05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2-002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担保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上
证公函【2022】0003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现将《监管工作函》
的内容公告如下:“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提交公告称,孟繁鼎利用公司子公司桑锐电子为
其关联公司提供违规担保金额合计 4.21 亿元,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00%,违规担保金额巨大且已导致子公司账户被冻结。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6.1 条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明确监管要求如下。
    一、请公司具体说明对外担保及印章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认
真自查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以及是否能对桑锐电子实施有效控制,并
核实披露上述违规担保的参与人和责任人、担保协议签订过程、未履行决策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请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方全面自查,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违规担保、
资金占用、不当交易、诉讼及资产冻结等事项,充分评估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的
影响,及时揭示风险,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公司存在的违规担保事项,我
部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高度重视违规担保的化解工作,制订
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能按期解决违规担保,
我部将依规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违规担保的化解工作,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当高度重视并落实本工作函的要
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违规担保问题,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上市
公司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请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后立即予以披露,在 5 个交易日内回复我部,并按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正积极组织有关各方按照《监管工作函》的要求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
落实相关要求,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