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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超讯:超讯通信:关于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暨涉诉公告2022-02-10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2-016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暨涉诉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 1 和案件 2 均处于法院受理阶段,尚未开庭。
     子公司和孙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
    案件 1:铁岭银行调兵山支行请求法院判令调兵山市鸿鼎泰松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向其支付贷款本金和利息合计约 2.31 亿元及保全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桑锐电子和民生智能及其他被告方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案件 2:铁岭银行红旗支行请求法院判令调兵山顺通煤业有限公司向其支付
贷款本金和利息合计约 2.03 亿元及保全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桑锐电子及其
他被告方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诉讼案件所涉及担保为桑锐
电子和民生智能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孟繁鼎私自签署的未经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的违规担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九条之规定,此担保属于无效担保。公司当
前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竭力解除桑锐电子和民生智能的担保责任,并于
2022 年 2 月 7 日收到原告铁岭银行出具的《告知函》,铁岭银行目前正与桑锐电
子、民生智能就如何解决担保和账户使用事项进行积极洽商,并尽快论证和解决。
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正常,上述诉讼案件目前尚处于法院受理阶段,暂无法判
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重大诉讼被起诉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 1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桑锐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锐电子”)及其全资子公司辽宁民生智能仪表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智能”)分别于 2022 年 2 月 8 日、2 月 9 日收到由调兵山
市人民法院送达的电子传票。因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银行”)
调兵山支行与调兵山市鸿鼎泰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鼎泰松”)
产生借款合同纠纷,铁岭银行调兵山支行请求法院判令鸿鼎泰松向其支付贷款本
金和利息合计约 2.31 亿元及保全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桑锐电子和民生智能
及其他被告方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各方当事人如下:
    原告: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兵山支行
    被告 1:调兵山市鸿鼎泰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2:辽宁鸿鼎泰松煤业有限公司
    被告 3:辽宁民生智能仪表有限公司
    被告 4:上海桑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5:孟繁鼎
    被告 6:佟逸松


    (二)案件 2
    桑锐电子于 2022 年 2 月 9 日收到由调兵山市人民法院送达的电子传票,因
铁岭银行红旗支行与调兵山顺通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通煤业”)产生借
款合同纠纷,铁岭银行红旗支行请求法院判令调兵山顺通煤业有限公司向其支付
贷款本金和利息合计约 2.03 亿元及保全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桑锐电子及其
他被告方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各方当事人如下:
    原告: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旗支行
    被告 1:调兵山顺通煤业有限公司
    被告 2:上海桑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3:孟繁鼎
    被告 4:孟繁茂
    被告 5:王鸿霞
    被告 6:广州俊杰宏辉软件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 7:广州云成顺软件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及请求
    (一)案件 1
    1、案件事实与理由
    原告铁岭银行调兵山支行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与被告鸿鼎泰松签订了合同
编号为 DK09001223201906569《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金额 22,576 万元,期
限 2019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1 日,月利率为 5.1667%,年利率为 6.2%。
同时原告与被告辽宁鸿鼎泰松煤业有限公司、民生智能、桑锐电子及孟繁鼎、佟
逸松分别签订了《保证合同》,上述被告为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此笔贷款于 2021 年 6 月开始欠息,截至 2021 年 11 月 20 日,尚欠贷款本金
为 22,576 万元,拖欠的利息为 5,660,920.12 元,本息合计为 231,420,920.12
元。根据已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第二章第九条 9.1、9. 2 条款约定,被
告鸿鼎泰松的上述行为已构成违约。期间原告多次向被告鸿鼎泰松催收未果,为
维护原告合法权益,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上述事实和理由,特向法院提起诉
讼,请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2、诉讼请求
    ( 1 ) 诉 请人 民 法 院依 法 解 除 原告 与 被 告鸿 鼎 泰 松 签订 了 合 同编 号 为
DK09001223201906569《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2)请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鸿鼎泰松立即偿还原告贷款本金 22,576 万
元;
    (3)请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鸿鼎泰松支付 2021 年 11 月 20 日之前拖欠的
利息 5,660,920.12 元,并继续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含逾期罚息)至付清本金
之日止;
    (4)请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鸿鼎泰松承担因本案发生的保全费、诉讼费
等相关费用;
    (5)请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辽宁鸿鼎泰松煤业有限公司、民生智能、桑
锐电子及孟繁鼎、佟逸松对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及保全费、诉
讼费等相关费用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二)案件 2
    1、案件事实与理由
    原告铁岭银行红旗支行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与被告顺通煤业签订了合同编
号为 DK03001214202003723《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金额 19,500 万元,期限
为 2020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月利率为 4. 6667%),年利率为 5.
6%,质押物为被告孟繁鼎、广州俊杰宏辉软件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
云成顺软件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的吉林省中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8. 25%、5%、5%的股权,分别签订了《权利质押合同》并办理了《股权出质设
立登记通知书》,原告对上述质押物优先受偿。同时与被告桑锐电子及孟繁鼎、
孟繁茂、王鸿霞分别签订了《保证合同》,上述被告为此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
    此笔贷款于 2021 年 1 月开始欠息,截至 2021 年 11 月 20 日,尚欠贷款本金
为 19,500 万元,拖欠的利息为 7,604,703.03 元(含逾期罚息,本息合计为
202,604,703.03 元。期间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收未果,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避
免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上述事实和理由,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支持
原告的诉讼请求。


    2、诉讼请求
    (1)请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顺通煤业立即偿还原告贷款本金 19,500 万
元;
    (2)请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顺通煤业支付 2021 年 11 月 20 日之前拖欠的
利息(含逾期罚息)7,604,703.03 元,并继续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含逾期罚
息)至付清本金之日止;
    (3)请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顺通煤业承担因本案发生的保全费、诉讼费
等相关费用;
    (4)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对被告孟繁鼎、广州俊杰宏辉软件科技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广州云成顺软件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此笔贷款提供
的质押物的拍卖、变卖、折价款优先受偿;
    (5)请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桑锐电子及孟繁鼎、孟繁茂、王鸿霞对上述
贷款本金、利息(包括逾期罚息)及保全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承担连带给付责
任。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上述诉讼案件所涉及担保为桑锐电子和民生智能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
董事孟繁鼎私自签署的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的违规担保,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九条之
规定,此担保属于无效担保。
    公司当前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竭力解除桑锐电子和民生智能的担保责
任,并于 2022 年 2 月 7 日收到原告铁岭银行出具的《告知函》,铁岭银行目前正
与桑锐电子、民生智能就如何解决担保和账户使用事项进行积极洽商,并尽快论
证和解决。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正常,上述诉讼案件目前尚处于法院受理阶段,
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
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
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