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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讯通信:超讯通信: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2022-06-09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2-059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桑锐电子业绩承诺方孟繁鼎、聂光义应支付的 2020 年业绩
补偿款余款、违约金等合计约 1,303.42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诉讼案件尚处于立案受理阶
段,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重大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鉴于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桑锐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锐电子”)业绩承诺方孟繁鼎、聂光义在公司
多次催告下仍未能向公司足额支付 2020 年业绩补偿款,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依法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对孟繁鼎、聂光义的
诉讼,并于 2022 年 6 月 8 日收到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及请求
    1、案件事实与理由
    公司与被告孟繁鼎、聂光义(以下合称“两被告”)于 2017 年 12 月 21 日签
订了《公司与孟繁鼎、聂光义之盈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补
偿协议》约定,若桑锐电子未来实际利润数(以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不足承
诺利润数,两被告以其在股权收购交易完成后各自持有桑锐电子的股权比例履行
补偿义务。
    2020 年度,桑锐电子实际净利润为 3,875.45 万元,低于《补偿协议》中约
定的承诺净利润 6,563.00 万元,两被告须向公司支付 2020 年业绩补偿款。按照
《补偿协议》第四条规定及两被告持有桑锐电子股权比例计算,孟繁鼎和聂光义
应向公司支付 2020 年业绩补偿款分别为 2,232.91 万元和 319.19 万元。孟繁鼎
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至 8 月 2 日期间累计向公司支付了 1,300 万元,剩余
932.91 万元未付;聂光义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向公司支付了 180 万元,剩余 139.19
万元未付。
    《补偿协议》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如两被告未及时履行支付义务,公司有权
要求两被告每逾期一日未能支付的需补偿现金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违约
金。因此,两被告应当向公司支付因逾期支付补偿款而产生的违约金:截至 2022
年 4 月 19 日,孟繁鼎应当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201.91 万元;聂光义应当向公司支
付违约金 29.41 万元,共计 231.32 万元。并以欠付补偿款为基数支付自 2022
年 4 月 20 日起至全部欠款付清之日止的后续违约金,且《补偿协议》第八条第
二款规定,两被告对补偿义务互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对于上述未付款项,公司多次催款及函告,两被告均不予支付。鉴此,为维
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法对两被告提起法律诉讼。


    2、诉讼请求
    (1)判令孟繁鼎向公司支付 2020 年业绩补偿款 932.91 万元;
    (2)判令聂光义向公司支付 2020 年业绩补偿款 139.19 万元;
    (3)判令孟繁鼎向公司支付截至 2022 年 4 月 19 日的违约金 201.91 万元,
并以欠付补偿款 932.91 万元为基数支付自 2022 年 4 月 20 日起至全部欠款付清
之日止的后续违约金;
    (4)判令聂光义向公司支付截至 2022 年 4 月 19 日的违约金 29.41 万元,
并以欠付补偿款 139.19 万元为基数支付自 2022 年 4 月 20 日起至全部欠款付清
之日止的后续违约金;
    (5)判令两被告对上诉欠付款项及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
    (6)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的保函费;
    (7)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受理费、保全费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诉讼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上述诉讼案件尚处于立案受理阶段,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