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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讯通信:超讯通信: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监管工作函的公告2022-06-22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2-067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年报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
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490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现将《工
作函》的内容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
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
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物联网业务
    2018 年至 2019 年,公司在传统业务通信技术服务外新增物联网业务,分别
以 2.34 亿元、0.92 亿元、0.34 亿元收购上海桑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桑锐电子”)、广东康利达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利物联”)、
成都昊普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普环保”),交易溢价率分别为 131.37%、
801.94%、793.43%,形成商誉 1.86 亿元。其中,桑锐电子未完成 2020 年至 2021
年业绩承诺,康利物联未完成 2021 年业绩承诺,昊普环保未完成 2019 年业绩承
诺并于 2020 年由交易对方回购。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还发现桑锐电子自收购以
来存在大额违规担保。
    1.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桑锐电子、康利物联营业收入分别为 0.80 亿元、1.30
亿元,同比下滑 69.99%、23.80%,净利润分别为-1.04 亿元、0.09 亿元,去年
同期分别为 0.40 亿元、0.32 亿元,并导致公司物联网业务板块毛利率较去年减
少 52.46 个百分点。
    请公司:(1)补充披露标的公司的业务模式、销售结算政策、所处产业链
位置、主要产品服务、核心竞争力、近三年前五大供应商和客户及对应交易金额、
占比,并说明与主要供应商、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结合市场需求、竞
争格局、行业发展情况、可比公司情况等,量化分析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
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相关因素是否将持续对公司经营业绩产
生影响;(3)结合标的公司经营决策机制、人员派驻情况、资金、客户等关键
资源管控及日常管理,说明公司对其控制是否有效、整合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
师对问题(2)(3)发表意见。
    2. 年报及前期公告显示,2021 年末桑锐电子、康利物联分别计提商誉减值
准备 1.03 亿元、0.28 亿元。此外,桑锐电子还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0.3 亿元。
公司收购桑锐电子的价格主要基于净资产账面价值,其中应收账款约为 1.48 亿
元,占净资产比重约为 73%。
    请公司:(1)补充披露自收购以来标的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包
括但不限于关键假设、主要参数、预测指标等,并量化分析主要差异及原因、合
理性,说明历年减值测试是否准确、减值计提是否充分;(2)补充披露桑锐电
子自收购以来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包括交易对方及所涉关联关系、
交易时间、交易内容、是否为收购前形成等,并结合减值迹象及其出现的时点说
明计提坏账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期收入确认等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3)结合经营业绩、资产减值情况,说明前期收购桑锐电子交
易作价的合理性,交易决策是否审慎,是否与交易对方存在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2)发表意见,请独立董事对问题(3)发表意见。
    3. 年报及前期公告显示,桑锐电子交易对方未完成 2020 年至 2021 年业绩
承诺,也未按期足额支付 2020 年业绩承诺补偿款,报告期末公司计提相关坏账
准备约 0.1 亿元;同时,桑锐电子本期大额亏损触发股权回购条款,相关方也尚
未与公司就回购达成一致。康利物联交易对方未完成 2021 年业绩承诺,需支付
0.04 亿元补偿款。昊普环保已由交易对方回购,但其经多次催告仍未按期足额
支付回购款,报告期末已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约 0.27 亿元。
    请公司:(1)补充披露桑锐电子、昊普环保交易对方未按期支付相关款项
的原因、公司已采取的催款措施及效果,并结合交易对方资信情况等,说明计提
相关减值准备是否合理;(2)补充披露相关交易的提议人、参与审议的人员及
审议过程,说明前期收购时是否对交易对方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及结论,
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履约保障措施,相关交易决策及交易安排是否审慎;(3)结
合目前回款情况,说明公司后续拟采取的追偿和保全措施。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
(1)发表意见,请独立董事对问题(2)发表意见。
    二、关于财务信息
    4.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面价值约 0.66 亿元,同比增长
106.17%。此外,公司发现前期部分预付款项涉嫌合同诈骗,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约 0.16 亿元。
    请公司:(1)补充披露预付款项的支付对象及所涉关联关系、具体采购内
容、付款及交货安排等,并结合经营需求、商业惯例等,说明预付款项大幅增长
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预付款项涉嫌合同诈骗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
限于交易参与人、交易方式以及公司与其接触的时间、途径、过程,说明确定减
值计提金额的依据及合理性,并结合前期决策程序、对交易对手方资信及履约能
力的核查情况等,说明开展相关交易是否审慎,其他业务中是否存在类似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5.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约为 7.89 亿元,占净资产的
比重约为 402.55%,其中账龄一年以上的款项占比为 67.62%,自公司上市以来持
续增长。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对 28 家客户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约 0.35 亿元,而上
期无此类计提。
    请公司:(1)按欠款对象披露报告期内账龄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的具体情
况,包括对应销售金额、销售内容、付款与结算安排、收入确认情况、是否涉及
关联方等;(2)结合业务模式、行业情况等,说明账龄一年以上款项占比持续
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明显差异,相关款项是否存在
回收风险,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补充披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象、时间、交易内容、是否涉及关联方等,并
结合减值迹象及其出现的具体时点,说明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期计
提是否充分、准确。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6.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约 1.05 亿元,其中单位往来款
约 0.58 亿元,同比增长 196.05%,期末余额前五名中四名为单位往来款。此外,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坏账准备 0.36 亿元,去年同期仅为 7.88 万元。
    请公司:(1)补充披露单位往来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交易对方、交易背景、
账龄分布、是否涉及关联方等,说明相关款项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
在违规借款、资金占用等情形;(2)补充披露计提坏账准备所涉款项的交易对
象及所涉关联关系、交易时间、交易内容等,并结合减值迹象及其出现的时点,
说明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准备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期计提是否充分、准确。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7.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约为 1.41 亿元,同比增长 83.38%,
其中合同履约成本约为 0.89 亿元,同比增长 710%,公司称主要系部分劳务工作
量未得到客户确认,该部分合同履行成本计提减值准备 16.36 万元。
    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客户未确认部分劳务工作量的具体情况,
包括所涉合同履约成本金额、交易对方、交易背景、合同主要条款及各方的履行
情况等,说明合同履约成本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业务模式、产
品服务价格变化、上下游供需情况等,说明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
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8.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约为 1.56 亿元,同比增长
409.1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约为 1.38 亿元,
同比增长 171.74%,均与新一代通信设备生产、研发基地及云计算中心项目相关。
    请公司:补充披露前述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所处地点、投入明细、具体用
途、预计工期、预计新增产品产能、经济效益情况等,并结合行业发展状况、公
司经营及财务情况等,说明前述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协同性,报告期内大额投
入的原因及合理性。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
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
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收到本函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收到《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方对《工作函》所涉及事项
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鉴于《工作函》中相关问题尚需进一步核实和补充完善,
且需要年审会计师出具意见,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上交所申
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工作函》。延期期间,公司将尽快完成《工作函》的回复
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