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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通信:超讯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7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职业
资格和胜任能力,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对公司的审计,其
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意
见,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2023 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预计 2023 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事项,是基于被担保方经营
发展的合理需要,有利于提高被担保方的融资效率,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关于继续租赁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继续租赁关联方物业作为公司总部办公场所的关联交易是正
常业务经营所需,租赁价格由公司调研同地段物业租赁价格并与交易对方协商后
确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四、《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在综合考虑了业绩承诺方和标的公司当前实
际情况后作出的,有利于控制未来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
交易的定价参考了独立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后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谢园保                     卢伟东




              曾   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