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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依顿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4-27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
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
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
用于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利用资本市
场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2、公司已制定《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
健全了业务流程、审批权限、监督机制及风险控制措施。该议案已经通过公司董
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拟继续开展最高额度相当于 3 亿人民币的证券投资及金融衍生品交
易,符合有关制度和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公司《激励计划》
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范围内,所
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合法、有效,同意期权激励对象人数调整
为218人,期权数量调整为219.8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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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章林                  王子谋                 陈柳钦




                                                   2017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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