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顿电子: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4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17-036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长陈素蓉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7年8月22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监事的 100%。
4、监事长陈素蓉女士主持了本次监事会,董事会秘书林海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依顿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监
事会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状况、
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
定的行为;
1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4)监事会保证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
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监
事会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4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7-037)。
3、审议《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本
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 252,534,117.98 元,每股收益 0.25 元;2017
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35,492,007.2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及扣除年内
已实施 2016 年度派送红利,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 2,081,725,779.72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进行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如
下:
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2.5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符合相关分红政策的规定,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没有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2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7)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
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同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17-038)。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8 月 24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