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顿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6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17-046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李永强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10月24日上午10:30以现场与网络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3、本次董事会7名董事全部出席,其中独立董事刘章林先生、王子谋先生、
陈柳钦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并传真表决外,其余4名董事出席现场会议并表决。
4、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公司《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17 年第三季度报
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
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实施完毕,根
据《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
司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由 11.79 元/股调整为 11.54 元/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4.995 元/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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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4.745 元/股。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10 月 26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调整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17-048)。
董事唐润光先生是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
回避了表决,其他 6 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回购
价格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李靖君等 27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根据《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上述 27 名离职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32.52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
格为 4.745 元/股。
根据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49)。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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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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