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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依顿电子:关于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自主行权事宜的进展公告2018-08-16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18-048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自主
              行权事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141,200 份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次
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股权激励发表了独立意
见,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2、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5 日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公司及激
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等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所必须的相关事宜。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进行调整的议案》以及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6 年 5 月 31
日作为公司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向 372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 352 万份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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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行权价格为 24.58 元/股。
                                                         授予股票期     授予激励
                                               授予价格
          名称            授予日期                       权数量(万     对象人数
                                               (元/股)
                                                           份)           (人)
      2016 年股票期
                      2016 年 5 月 31 日         24.58        352          372
       权激励计划

   (三)股票期权授予后的调整情况
    1、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
案》,鉴于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372 人调
整为 218 人,股票期权总数由 352 万份调整为 219.8 万份,行权价格不变。公
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对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
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2、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共计 219.8 万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3、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注销部分权益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与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鉴于公司 4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
公司拟将上述 4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3.4 万份全部予
以注销,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由 218 人调整为 214 人,授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19.8 万 份调整为 216.4 万 份。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4、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
权价格、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期可行权日及解锁日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4.58 元/股调整为 11.79 元/股,数量由 216.4 万份增加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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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8 万份,公司第一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可行权起始日调整为 2017 年 7 月 5 日。
    5、公司于2018年6月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注销部分权益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第一期到期尚未行权的23.3522万份股票期权全部予以注销;
同意公司将32名离职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二、三期股票期权
共计 31.44万份全部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
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如下表:
     序号                   取/注销未行权期权              剩余未行权股票数量

             数量(万份) 人数      调整原因               (万份)

     1       132.2         154      激励对象离职等         219.8

     2       3.4           4        激励对象离职           216.4

     3       54.7922       32       第一期期权到期未       228.24
                                    行权、激励对象离职
    注:序号 2 与序号 3 所示“剩余未行权股票数量”的变化,因公司实施 2016 年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第一期股票期权进入自主行权、董事会决议注销离职激励
对象所持的 54.7922 万份股票期权所致。
    (四)股票期权的可行权情况
    1、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
符合行权条件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确认公司 2016 年股
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均已满
足。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已于 2017 年 7 月 5 日进入行权期,行权有效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5 日-2018 年 5 月 30 日。
    2、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4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符
合行权条件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确认公司 2016 年股权
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均已满足。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解锁安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数量占获授
期权/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为 30%,即公司 543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二期可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411,520 股;公司 182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期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141,200 份,行权价格为 11.54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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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一)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已达成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
要求,公司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如下:

            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激励计
    ②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予以行政处罚;
    ③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
适当人员;
    ②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激
予以行政处罚;
                                                   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③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
    ④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的。
                                                   公司 2012-2014 年归属上市公司股
    3、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
    以 2012-2014 年净利润均值为基数,2017 年净利   值为 333,182,424.44 元,2017 年归
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以归属     后的净利润为 558,358,910.56 元,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量     相比 2012-2014 年净利润均值,净
依据。                                             利润增长率为 67.58%。
                                                   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经核查,第二个行权期公司符合资
    4、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格的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指均合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     格,未出现个人绩效考核指标不合
结果共有 A、B、C 三档。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      格的情形。
绩效考核结果为 A/B 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如下:
效考核合格;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 C        评价     人数    当期可行
档,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            标准   (人)      权比例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当年度
股票期权的可行权额度才可按照个人可行权比例行           A       181       100%
权,未行权部分由公司统一注销。                         B        1        100%
    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则当年度
                                                     合计      182
股票期权的可行权额度不可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统
一注销。                                           上述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
                                                   行权条件,当期权益可 100%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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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公司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均已满足,根
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
为 30%,即公司 182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141,200
份可进行第二期股票期权行权。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16 年 5 月 31 日
    (二)行权数量:1,141,200 份
    (三)行权人数:182 人
    (四)行权价格:11.54 元/股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
办券商
    (六)股票来源:向授予对象发行股票
    (七)行权安排:自主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
(T+2)日上市交易。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占股票期权激励   占授予时总股本
         姓名          职务   可行权数量
                                               计划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
      技术(业务)骨干等       1,141,200            30%              0.23%
          (182 人)
                总计           1,141,200            30%              0.23%
    注:持有公司期权的激励对象中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权激励对象行权后持
有公司股份转让不受比例和时间的限制。


    四、其他说明
    本次股票期权第二个可行权期将采用自主行权方式,并聘请华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待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待自
主行权事项审批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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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董 事 会
              2018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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