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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依顿电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4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9)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19-006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长陈素蓉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9年4月23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监事的 100%。
    4、监事长陈素蓉女士主持了本次监事会,董事会秘书林海先生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依顿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本
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本
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本
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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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8 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
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
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
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 654,010,305.61 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08,246,849.23 元
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60,824,684.92 元 后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370,546,787.62 元,扣除 2018 年内已分配利润 858,107,491.08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105,624,917.23 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
派送现金红利 7.00 元(含税)进行分配。2018 年度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不
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分红政策的规定,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
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监
事会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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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 2019-007)。

    7、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
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
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同日披露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19-009)。

    8、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查后认为:原激励对象陈超东等 6 名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的
资格,按照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进行回
购注销。
    因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
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
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本次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东大会授权,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8.28 万股,回购价格为 3.885 元/股(若在实
施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前,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则回购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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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审议《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与会监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新设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利用效率,公司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24 日刊载于《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9-014)。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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