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顿电子:2020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2021-04-22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1]002825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1-2
说明
二、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 1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1]002825 号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广东依
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顿电子”)2020 年度财务
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
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签发了大
华审字[2021]00350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 年修订)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务指
南》的规定,就依顿电子编制的 2020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该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
性是依顿电子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依顿
电子 2020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
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依顿电
子实施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
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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