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顿电子: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1-04-22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1]002824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0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度募集 1-6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1]002824 号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依顿电子”)《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依顿电子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
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依顿电子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
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依顿电子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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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4]577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9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
股(A 股)股票 9,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5.31 元。截至 2014 年 6
月 24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137,7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032.74 万元,募集资金
净额 130,757.26 万元。
截止 2014 年 6 月 24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4]00023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81,469.32万元,其中:公司
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25,720.13 万元;于 2014
年 6 月 24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412.67 万元;2015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9,189.89 万元;2016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2,654.26 万元;2017 年度使用
募集资金 19,628.66 万元;2018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947.58 万元;2019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70.48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845.65 万元,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 15,438.22 万元,
累计手续费支出 3.86 万元,扣除 2018 年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648363641725)销户前
转出的利息 20.33 万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64,701.97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银行中山三角支行、中信
银行中山分行各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对应两个项目:“年产 110 万平方米多层印
刷线路板”项目和“年产 45 万平方米 HDI 印刷线路板”项目,并于 2014 年 6 月 24 日与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中山三角支行、中信银行中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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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
从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
2019 年 5 月 10 日,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开发区科技支行新开设“年产 70
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募集资金账户,将部分原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
分行用于“年产 70 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的募集资金转入上述新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户,并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信银行中山分行 7446010182600046991 67,038.69 104.93 活期、定期
中国银行中山三角支行 648363641725 65,001.92 --- 销户
兴业银行中山开发区科
396050100100072486 --- 64,597.05 活期、定期
技支行
合 计 --- 132,040.61 64,701.97 ---
注 1:“年产 110 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线路板”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
户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 203,256.35 元(单个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低于 100 万且低于该项
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5%)已经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
金专户(银行账号:648363641725)已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销户。
注 2:“截止日余额”由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四舍五入影响,造成各银行存储明细余
额相加不等于合计余额。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 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
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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