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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依顿电子: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2022-01-20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证券代码:603328         证券简称:依顿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防范外汇汇率波动
风险及降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可控制投资风险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
置资金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规避汇率波动及原
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二)投资范围
    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权、掉期和期货等产品。
    (三)拟投入资金及期间
    在 2022 年内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相当于人民币 1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金融
衍生品交易,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金融衍生品投资的资本金可由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
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四)资金来源
    本次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即除募集资
金、银行信贷资金等以外的自有资金,且通过公司的资金管理核算,该资金的使
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五)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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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
    (六)决策程序
    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相当
于人民币 10 亿元的自有资金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上述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本额度在 2022 年度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实施。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七)投资原则
    1、全部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且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2、金融衍生品投资必须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3、严格遵守风险与收益最优匹配原则;
    4、公司财务部配备专人进行跟踪,并定期汇报。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主要结算币种为美元,外汇
资金收付、外币资产、外币负债面临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
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另外,铜是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近年
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原材料价格涨幅较大。公司进行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有利
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风险敞口,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及降低主要原
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
金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探索
保护正常经营利润的模式,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涉及使用
募集资金。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收
益,同时,也有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公司将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
安全”的原则,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 市场风险: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时,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
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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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
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
导致金融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
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因外部法律事件
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
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金融衍生品交易
的具体实施事宜。公司配备专人进行跟踪金融衍生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
全;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交易人员与会计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加强对公司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公司已制定《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将
加强市场分析和品种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规范运作。
    5、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金融衍生品
交易相关损益情况。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会计政策和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公允价值进行确认、计量,其公允
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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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
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 2022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从事金融衍生品
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
了必要的审核,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
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金融
衍生品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规避因汇率波动及原材料价
格波动等形成的风险。
    2、公司已制定《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
较为健全的业务流程、审批权限、监督机制及风险控制措施。
    3、公司拟开展最高额度相当于 10 亿人民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符合公司生
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审议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及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
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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