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依顿电子: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2022-01-20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总经理办公会议事程序和行为,保证其依法合规行使职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公司组织架构与管理模式等,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主要职责是对授权范围内的重要经营
事项进行论证、决策和部署。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在授权范围内,主要议事范围如下:
    (一)制定落实董事会决议和部署的措施、办法;
    (二)研究拟订需提请董事会决策的相关重大事项,包括:
    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营计划,投融资计划,年度全面预算方案,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策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发行公司債券方案,改制重组方案,
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 以及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在其授权范围外的重
大资产处置、重大投资、产权转让等;
    (三)研究决定授权范围内,或者董事会批准的年度计划和预算范围内的投资、
贷款、担保、财务支出、固定资产购置和处置;
    (四)研究并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重大经营合同、重大物资采购等事项;
    (五)研究并决定高级管理人员分工、中层干部任免调整事项;
    (六)研究决定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
    (七)总经理认为应当研究的其他职权范围内的日常经营性事项、“三重一大”
事项。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否决的事项,若董事会没有新的要求,或者事项本身没有
实质性变化,或者相关方案没有实质性修改的,不得再次提交审议。

                              第三章    组织与召开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六条 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应当立即召开总经理办公会:
    (一)股东会或董事会提议时;
    (二)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集体决策时;
    (三)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
    (四)董事长、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
    (五)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向总经理提议并或同意时。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不能出席的,可委托其他成
员主持。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根据议题需要,由总经理确定列席会议的相关部门及人
员。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应有半数以上成员参加方能召开,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
先向总经理请假。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公司办公室(或相同职能的部门)承办,相关工作包
括:
    (一)向总经理办公会成员收集议题、议案,进行汇总、初核,提请总经理审
定;
    (二)负责提出会议时间、地点、议题顺序等的安排,形成《总经理办公会会
议方案》,经总经理审定后,提前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送达与会人员;
    (三)负责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
    (四)负责决策和部署事项的监督、考核。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需决策的事项,应进行事前的充分论证,应形成
方案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决策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总
经理集中多数(到会人数的 2/3 及以上)成员意见作出决定。不能形成多数成员一
致意见时,总经理可提出休会,另行安排时间进行复议。
   第十四条 会议议题涉及暂不宜公开的事项时,出席人员及列席人员要遵守保密
规定,不得对外泄露会议研究内容。
   第十五条 根据环境条件、议题紧急程度等情况,必要时可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议事。
   第十六条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规定,通过日常业务流程可以解决处理的问题,以
及对经理层有明确权责清单的事项,原则上不再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

                           第四章   执行、监督与考核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的决议或拟定的事项,除需公司专门委员会议定或
报请董事会決定的外,应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由总经理审定签发。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定的事项,承办人和承办部门须按议定内容执行,并
将执行情况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第十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定的事项,因经营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不能按原决定
执行时,应及时提请复议。
   第二十条 公司由专门的部门或专人对会议安排布置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
检查和考核。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