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顿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2023-04-08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
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
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二、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依顿(香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关联方腾
达置业有限公司房产用于办公,符合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双方依照“自愿、
平等、等价”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租金,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
损害和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租
赁房产暨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胡卫华 何 为 邓春池
2023 年 4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