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基于我们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1.1 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1.2 公司按照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 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3 同意《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