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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雅仕: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投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1-04-22  

                        证券代码:603329                证券简称:上海雅仕            公告编号:2021-038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投资实施募投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子公司连云港亚欧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欧公司”)
    2、投资金额:公司本次拟向亚欧公司投资人民币 11,200 万元,其中拟使用
募集资金支付人民币 4,200 万元,剩余部分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情况及项目进展
需要分批投入。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投资实施募投项目
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0 号)核准,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 A 股股票 26,756,195 股,每股
发 行 价 格 为 9.68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258,999,967.6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5,397,882.74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53,602,084.86 元。2021
年 3 月 16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33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分配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在《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
次修订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
用)不超过 35,000 万元(含 3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
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     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连云港)项目       120,018.60             2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30,018.60             35,000.0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
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
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
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二)募集资金使用分配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根据《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总计 18,200 万元投资亚欧公司用于募投
项目“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连云港)项目”,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
中,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资人民币 14,00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拟投      实际募集资金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入额                入额
  1     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连云港)项目   250,000,000.00        182,00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71,602,084.86
                       合计                350,000,000.00        253,602,084.86



      三、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投资的情况
      本次公司与新海连集团拟向亚欧公司投资人民币 16,000 万元,其中公司投
资人民币 11,2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200 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自有
或自筹资金支付,新海连集团同比例出资人民币 4,800 万元。
    本次投资完成后,亚欧公司的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不变,新增投资 16,000
万元计入亚欧公司的资本公积,亚欧公司仍为公司持股 70%的控股子公司。


    四、投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连云港亚欧一带一路供应链基地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
综合楼 420-4 号
    4、法定代表人:孙望平
    5、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
    6、经营范围:开发、运营、管理供应链基地;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
用运输(集装箱);物流信息服务;物流配套的加工、包装、中转、搬运装卸服
务;国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结构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4,000.00          70%
     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          30%
                  合计                                          20,000.00         100%

    8、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854.86                    29,390.26
负债总额                                          5,066.60                     9,637.64
其中:银行借款(包括长期与短期)                            0                  6,182.57
      流动负债                                    2,326.60                       715.07
净资产                                           19,788.27                    19,752.62
                                         2020 年度                   2020 年 1-3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00
净利润                                        -32.91                    -35.65



    五、合作方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住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 601 号新海连大厦七层
    4、法定代表人:刘坚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0,055.13 万元
    6、经营范围:露天开采片麻岩;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
实业投资;基础设施开发;土地开发、土地整治;水利工程施工;污水处理;供
热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
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结构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1,320,055.13           100%
                  合计                           1,320,055.13           100%

    8、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252,140.76
负债总额                                                        3,404,034.22
其中:银行借款(包括长期与短期)                                1,313,439.59
      流动负债                                                  1,241,792.67
净资产                                                          1,848,106.54
                                                       2020 年度
                         项目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90,841.44
净利润                                                               49,181.74



    六、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亚欧公司投资的资金来源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及自有
或自筹资金。本次投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有助于
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七、本次投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亚欧公司已经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后续亚欧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
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按计划完成使用募
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亚欧公司投资的相关事宜,将募集资金转入亚欧公司开设的
募集资金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实施专户监管。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投资事项履行了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
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
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投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投资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投资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上海雅仕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投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投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
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投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