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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尚纬股份: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9-02-28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

监督职责,现对2018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

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汪昌云、马桦、盛业武,

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汪昌云先

生担任。

    二、 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3月19日,审计委员会对2017年度报告和续聘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审查,并发

表审核意见,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018年4月27日,审计委员会对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查,

并发表审核意见,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018年7月20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

查,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018年10月15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

审查,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

    三、 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审计过程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

重点关注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1、 监督及评估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1)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场前,认真听取、

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

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2)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

分的沟通和交流。对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在

审计中存在的不同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积极

进行相关协调,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3)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2017年年度审计

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17年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财

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

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

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

我们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有

鉴于此,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18年度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单位。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审计费为70万元,与公

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报告期内,我们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大事项等事

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

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

执行,并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指导意见。经审阅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规定的要求,

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

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

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

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为内部控制的运行与审计机构对其进行
评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

通

     报告期内,我们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进行了相关

协调工作,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等规定要求,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并对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提供支持,对外部审计进行监督和评估,并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

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恪尽职守的履行了审计委

员会的职责。
(本页无正文,为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之签字

页)

委员(签字)



         汪昌云        马   桦       盛业武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