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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尚纬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22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9年3月21日,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细则>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对上述议案及

相关资料认真审阅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程序合法合

规,修改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细则》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董事会议事细则》部分条款的修订程序

合法合规,修改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部分条款

的修订程序合法合规,修改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同意该议

案。

    四、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细则》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股东大会议事细则》部分条款的修订程

序合法合规,修改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马   桦       汪昌云        郑晓泉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