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16
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7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无重大影响。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企业
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财
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
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
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于 2019 年 9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
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根据财会[2019]6
号和财会[2019]16 号,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二、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
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
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
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公司将于 2020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企业可不重述前期
可比数, 但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
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
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
会〔2019〕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
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 4,668,878.5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55,542,224.29
应收账款 50,873,345.79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65,524,501.79
应付账款 65,524,501.79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
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且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
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董事会关于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二)监事会关于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