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9 证券简称:四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2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相关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 方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楼晓华、杨燕超、黄华、王志炎、杨新华、 李国荣、朱国建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1,582,631 股、1,383,612 股、2,525,872 股、 599,511 股、5,951,691 股、521,101 股、753,427 股,持股比例分别为 0.5114%、 0.4471%、0.8163% 、0.1937%、1.9234%、0.1684%、0.2435%,上述持股合计 13,317,845 股,持股比例合计 4.3038%。 公司股东黄灿、王志芳持有公司股份 198,379 股、144,439 股,持股比例分 别为 0.0641%、0.0467%。 黄华、王志炎、黄灿、王志芳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 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楼晓华、杨燕超、杨新华、李国荣、朱国 建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的股份以及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楼晓华、杨燕超、黄华、 王志炎、杨新华、李国荣、朱国建及黄华的一致行动人黄灿、李国荣的一致行动 人王志芳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分别减持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390,000 股、340,000 股、500,000 股、140,000 股、 1,000,000 股、70,000 股、180,000 股、198,379 股、50,000 股,分别占公司总 1 股本的 0.1260%、0.1099%、0.1616%、0.0452%、0.3232%、0.0226%、0.0582%、 0.0641%、0.0162%。上述计划减持总股份 2,868,379 股,拟减持股份合计占公司 总股本 0.9270%,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高级管 IPO 前取得:1,051,345 股 楼晓华 1,582,631 0.5114% 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531,286 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 IPO 前取得:922,873 股 杨燕超 1,383,612 0.4471% 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460,739 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 IPO 前取得:1,706,670 股 黄华 2,525,872 0.8163% 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819,202 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 IPO 前取得:405,075 股 王志炎 599,511 0.1937% 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194,436 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 IPO 前取得:4,019,163 股 杨新华 5,951,691 1.9234% 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1,932,528 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 IPO 前取得:348,345 股 李国荣 521,101 0.1684% 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172,756 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 IPO 前取得:494,072 股 朱国建 753,427 0.2435% 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259,355 股 IPO 前取得:134,040 股 黄灿 5%以下股东 198,379 0.0641% 其他方式取得:64,339 股 IPO 前取得:97,594 股 王志芳 5%以下股东 144,439 0.0467% 其他方式取得:46,845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黄华 2,525,872 0.8163% 黄灿为黄华之兄 黄灿 198,379 0.0641% 黄灿为黄华之兄 合计 2,724,251 0.8804% — 第二组 李国荣 521,101 0.1684% 王志芳为李国荣之妻 王志芳 144,439 0.0467% 王志芳为李国荣之妻 合计 665,540 0.2151%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2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黄华 135,900 0.0645% 2019/9/2~2020/2/28 13.16-14.06 2019/8/10 王志炎 4,000 0.0019% 2019/9/2~2020/2/28 13.55-14.11 2019/8/10 杨新华 600,000 0.2848% 2019/9/2~2020/2/28 11.48-15.29 2019/8/10 李国荣 91,000 0.0432% 2019/9/2~2020/2/28 11.60-15.14 2019/8/10 王志芳 56,300 0.0267% 2019/9/2~2020/2/28 12.98-15.13 2019/8/10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 股东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拟减持股份来源 持原 名称 量(股) 比例 持期间 区间 因 楼晓华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 价 交 易 减 2020/9/11 ~ 按市场 IPO 前取得及资本公积 个人资 390000 股 0.1260% 持,不超过: 2021/3/10 价格 金转增以及公司首期限 金需求 390,000 股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 杨燕超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 价 交 易 减 2020/9/11 ~ 按市场 IPO 前取得及资本公积 个人资 340000 股 0.1099% 持,不超过: 2021/3/10 价格 金转增以及公司首期限 金需求 340,000 股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 黄华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 价 交 易 减 2020/9/11 ~ 按市场 IPO 前取得及资本公积 个人资 500000 股 0.1616% 持,不超过: 2021/3/10 价格 金转增 金需求 500,000 股 王志炎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 价 交 易 减 2020/9/11 ~ 按市场 IPO 前取得及资本公积 个人资 140000 股 0.0452% 持,不超过: 2021/3/10 价格 金转增 金需求 140,000 股 杨新华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 价 交 易 减 2020/9/11 ~ 按市场 IPO 前取得及资本公积 个人资 1000000 股 0.3232% 持,不超过: 2021/3/10 价格 金转增以及公司首期限 金需求 1,000,000 股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 李国荣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 价 交 易 减 2020/9/11 ~ 按市场 IPO 前取得及资本公积 个人资 70000 股 0.0226% 持,不超过: 2021/3/10 价格 金转增以及公司首期限 金需求 70,000 股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 朱国建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 价 交 易 减 2020/9/11 ~ 按市场 IPO 前取得及资本公积 个人资 180000 股 0.0582% 持,不超过: 2021/3/10 价格 金转增以及公司首期限 金需求 180,000 股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 黄灿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 价 交 易 减 2020/9/11 ~ 按市场 IPO 前取得及资本公积 个人资 198379 股 0.0641% 持,不超过: 2021/3/10 价格 金转增 金需求 198,379 股 王志芳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 价 交 易 减 2020/9/11 ~ 按市场 IPO 前取得及资本公积 个人资 50000 股 0.0162% 持,不超过: 2021/3/10 价格 金转增 金需求 50,000 股 3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楼晓华、杨燕超、黄华、王志炎、杨 新华、朱国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在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 报离职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如遇除权除息,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作相应调整。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黄灿、李国荣、王志芳作为公司股东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承诺具体内容详情请见公司披露的《南通四方冷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股东及董监高系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本次减持 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 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 一定不确定性。 4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 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 持以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0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