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科技: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2021-04-09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方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将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未与公司或公
司主要股东、有利害关系的机构、人员存在利益关系,也未出现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0 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董事会会议 股东大会
独立董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本年应参加
事姓名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股东会次数
马进 7 7 0 0 2 1 1
成志明 7 7 0 0 2 1 1
傅晶晶 7 7 0 0 2 0 2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年度,我们没有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
(三)进行现场考察情况
2020年度,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
了实地考察了解,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
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
在我们履职期间,公司管理层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充分保障我们的知情权,定期通
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我们报告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现状、安全环保动态、转型升级进展等重
大事项。同时,我们也不定期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经营情况展开交流,共同探讨冷链行业及
罐式集装箱市场发展趋势、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公司经营管理改进等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将上海证券交易所、江苏证监局及证券业协会的最新的监管动态、
监管政策等相关政策法规和要求发给我们学习了解。2020年,我们参加了省证监局新证券法
下上市公司证券违法责任培训、关于贯彻学习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
见》宣讲培训等活动,及时了解监管政策。
三、2020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聘任审计机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
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聘约
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二)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及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定价遵
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议案中明确了相关关联交易的决
策程序以及关联董事的回避,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
预计的提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涵盖了公司
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公司内部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控制制度体系,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
合法合规,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
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不存在违反财政部、中国证监会
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
情形。
(四)对外担保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
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等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持续至2020年12月31日的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我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赋予的各项权利,
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理解、支持下,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本着客观独
立的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
董事义务,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
参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进、成志明、傅晶晶
2021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