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审核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 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 础,以稳健为原则、以货币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及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马进、成志明、傅晶晶 2021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