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的要求,我们作为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 1、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合计为 2 亿元,均为对 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报告期内,公司能够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对外担保与实际业务发展 需要相匹配。 独立董事:马进、成志明、傅晶晶 日期: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