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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设计总院: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3-27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1-018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安徽省交

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予以修订,具体如下:
              原条款规定                      修订后条款规定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合并;                                  (二)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或股权激励;
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司股份的活动。                      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式;                                  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
                                      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的原因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公 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二)项的原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 因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的原因收购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股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 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或者注销。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 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 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收购的股份应当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第九十七条 遵照《中国共产党章          第九十七条 遵照《中国共产党
程》,依据相关要求和规定,经上级党组 章程》,依据相关要求和规定,经上
织批准,公司党委设委员 5-7 人,设书记 级党组织批准,公司党委设委员 5-7
1 人,原则上设副书记 2 人;公司纪委按 人,设书记 1 人,原则上设副书记 2
上级有关要求配置。公司党委和纪委由党 人;公司纪委按上级有关要求配置。
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 3 年。 公司党委和纪委由党的代表大会选
                                      举产生,每届任期 5 年。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