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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设计总院:设计总院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2-25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在客观公正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审阅了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和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并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不存在有按相关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陈修和先生为
公司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