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总院: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26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现就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公司实际资金需求
情况相吻合,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及《股
东分红回报计划(2021-2023)》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
稳定性,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也有利于公司健
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二、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情况进行了认
真了解和审核,同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的薪酬方案。
三、 关于202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报告期关联方资金占用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公司
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关联自然人和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形。
四、 关于公司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审核
后,认为: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活动,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该
关联交易以公允为原则,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
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符
合全休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活动,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该关联交易以公允为原则,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
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如下
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现就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出具的《2021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
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现阶段的内部控制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
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规运行及公司经营风
险的控制提供保证;能够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
投资者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