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总院: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2-08-3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总院”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设计总院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省交
通 规 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1163 号)的核准,设计总院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120.00 万股,
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0.44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84,772.8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 5,080.71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79,692.09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
于 2017 年 8 月全部到账,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
[2017]4846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相关信息
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投入进度
承诺投资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总额 额 (%)
提高公司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27,873.40 33,588.20 30,365.60 90.41
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16,816.10 19,928.62 12,193.14 61.18
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4,060.50 2,203.18 861.73 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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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投入进度
承诺投资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总额 额 (%)
业务布局股权投资项目 - 3,030.00 3,035.55 100.18
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 20,942.09 20,942.09 100.00
合 计 79,750.00 79,692.09 67,398.11 -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设计总院关于 2022 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分析,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
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建设总体目标、投资内容、投资用途、实施主体等不发生
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
下: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在充分考虑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下,经过谨慎研究论证,公司拟将“提
高公司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和“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6 月;拟将“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6 月。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提高公司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和“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建设项目”主要为公
司生产基地工程,新建勘察设计、规划研究、试验检测等生产职能用房及配套设
施,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是受建设期间土地和规划行政许可、新冠疫情防控以及
不良天气等因素影响,公司生产基地工程供应商排产受限;“营销与服务网络建
设项目”部分内容受新冠疫情反复的影响,难以顺利进行实地考察和经营拓展,
因此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截至目前,上述项目均已完成主要内容的开发建
设工作,公司将稳步推进以上募投项目的各项工作,按照调整后的时间完成项目
建设及验收等后续工作。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
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调整,未改变其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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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系公司结合当前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以
及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进度进行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
用途等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系公司结合当前实际使
用情况作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
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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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
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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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
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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