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六次会议 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安徽省 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参与认购安徽交控沿江高速 公募 REITs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以下书 面审核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