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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珠景观:关于2018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8-02-27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景观           公告编号:2018-013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业务手册》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本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等规定,针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
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并于 1 月 31 日做出首次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首
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因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 日上市,故实际自查期间为 2017
年 9 月 1 日至 2018 年 1 月 30 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高级管理人员、关
联企业持股及变动买卖证明》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
更信息(沪市)》,在公司《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 6 个月,
除下表列示的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与公司关系       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1          核心业务人员
        顾银花                     买入 200 股
  2          核心业务人员
        曾祥潘                     买入 4000 股,卖出 4000 股
  3          核心业务人员
        秦瑞锋                     买入 400 股,卖出 300 股
             核心业务人员刘颖琦的
 4   殷智                          买入 1100 股,卖出 1100 股
             配偶
             核心业务人员徐斗斗的
 5   王英芹                        买入 3800 股,卖出 1600 股
             配偶
   除上述人员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经自查后认为,上述人员在核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其基于
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该次
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
形。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
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内幕交易行
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高级管理人员、关
联企业持股及变动买卖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沪市)》




                                         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