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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珠生态: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19-03-16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相关要求,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信方正”)作为负
责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珠生态”,股票代码:603359)持续
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2019 年 2 月 1 日及 2019 年 3 月 7
日-2019 年 3 月 8 日对东珠生态进行了 2018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现场检查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东珠生态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留军                       联系电话:010-66538675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正强                       联系电话:010-6653876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赵留军、朱正强、任汉君、王竹亭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18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19 年 1 月 30 日-2019 年 2 月 1 日、2019 年 3 月 7 日-2019 年 3
月8日
二、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不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适
                                                                           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有关的管理制度、查阅历次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文件和公告文件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1
规范性文件和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相关文件;查阅审计委员会会议文件、内
部审计部门提交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
                                                     √
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年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年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
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半年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
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     √
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
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
                                                     √
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
                                                     √
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2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
                                                     √
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告、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查阅历次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文件;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资料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
                                                     √
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报备                   √

(四)独立性、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历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文件;查阅公司
关联交易有关文件。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
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

                                     3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三会文件;查阅公司开设募集
资金专户的决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抽
取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凭证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
                                                     √
等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
                                                                       √
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
风险投资
                                                          √(因公司
                                                            业务规模
                                                            的扩大和
                                                            客户需求
                                                            的变化,
                                                            公司终止
                                                            “购置生
                                                            态景观工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程施工设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备项目”,
                                                            增加“生
                                                            态与湿地
                                                            环境修复
                                                            研发能力
                                                              提升项
                                                          目”规模,
                                                            新增“区
                                                            域营销及

                                     4
                                                          设计中心
                                                            建设项
                                                            目”项
                                                            目。)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财务报表;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相关
行业研究报告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对外披露的公告、定期报告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
                                                     √
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
                                                                     √
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根据现场检查了解的情况,公司募投项目情况虽与招股说明书等公开资料的披露
一致,但实施进度略显缓慢,后续将持续监督公司推进项目实施。

四、是否存在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保荐机构现场检查未发现东珠生态存在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5
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业务人员
均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本次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要求,对东珠生
态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保荐机构认为:2018 年度,
东珠生态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经营状况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6
(本页无正文,为《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赵留军                     朱正强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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