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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珠生态: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9-11-28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19-088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9 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披露的《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
    公司近日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告知函》并获悉:原审
计团队离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保障业务与服务的延续性,公司变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
定审计费用。

    二、变更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执行事务合伙人:梁春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营业期限:2012 年 2 月 9 日至长期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经营范围: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
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
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变更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
意将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通过
后,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并将有关事项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将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
项,本次公司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经核查,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9 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
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
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 2019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审计
工作的要求。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
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事项以及收取相关的审计费用,并将有
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2019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经审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
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