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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珠生态: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认定的提示性公告2020-03-10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0-010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认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认定的情况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席惠明持有公司
121,226,000 股股份、浦建芬持有公司 31,136,300 股股份,二人合计持有公司目
前股份总数的 47.82%。其中席惠明为公司控股股东,席惠明、浦建芬为公司实
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席惠明、浦建芬与席晨超分别为父子、母子关系;席惠明、
浦建芬与席晓燕分别为父女、母女关系;谈劭旸系席晓燕的配偶。基于公司目前
正在开展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席惠明、席晨超及谈劭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三人存在增持公司股票
的行为。同时考虑到席晨超、谈劭旸目前在公司分别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根
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席晨超、席晓燕、谈劭旸为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席惠明、浦建芬夫妇之一致行动人。
    席惠明、席晨超及谈劭旸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详见 2020 年 3 月
10 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特定对
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
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席惠明                     121,226,000                 38.04%

   2           浦建芬                      31,136,300                  9.77%

   3           席晨超                      11,056,780                  3.47%

   4           席晓燕                       2,463,720                  0.77%

   5           谈劭旸                        192,800                   0.06%

            合计                          166,075,600                 52.12%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
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席惠明                     140,475,900                 39.72%

   2           浦建芬                      31,136,300                  8.80%

   3           席晨超                      12,428,780                  3.51%

   4           席晓燕                       2,463,720                  0.70%

   5           谈劭旸                        878,800                   0.25%

            合计                          187,383,500                 52.98%


       三、其他说明
       席惠明、浦建芬、席晨超、席晓燕和谈劭旸承诺,未来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相关规定和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及各项相关义务。
       公司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认定不会引起公司控制权
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