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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珠生态: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22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
     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情况以及内
     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
     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
     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2019 年,监事会共计召开 8 次会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2019 年 2 月 15 第三届监事会第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日              二十一次会议
                                 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2019 年 4 月 18 第三届监事会第
                                 案》
日              二十二次会议
                                 6、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 2019 年度融资额度计划的议案》;
                                 8、审议《关于对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
                                 案》;
                                 9、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报表格式调整
                                  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
                                  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

2019 年 4 月 29 第三届监事会第
                                  1、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日             二十三次会议
                                  1、审议《关于<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
2019 年 7 月 23 第三届监事会第
                                  划管理办法(2019 年第一期)>的议案》;
日             二十四次会议
                                  3、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4、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2019 年 8 月 27 第三届监事会第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日             二十五次会议
                                  3、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调整的议案》;
                                  4、审议《关于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 年 10 月 29 第三届监事会第
                                  1、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日             二十六次会议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2019 年 11 月 27 第三届监事会第 案》;
日             二十七次会议       2、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2019 年 12 月 13 第四届监事会第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日             一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运营依法运作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监督,依法出席或列席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
      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遵循了《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职,未发现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损害公
      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19 年度,监事会通过查看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等方式,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成果稳步提高。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合法、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现象。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等事项
      进行认真的核查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
      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报告期内,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也符合
      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履行
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报告期内,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
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席惠明、浦建芬为银行向本公司授信而发生的债
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监事会经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查,认为这些关联交易的发
生有其必要性,其定价是以公司利益最大化、市场公允价格和保护股东权益为出
发点、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业务,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
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相关
要求切实做好内幕信息知情登记管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滥用职权、泄露
内幕信息。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三、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0 年,监事会将针对自身履职能力的提高,积极主动参加有关部门组织
的培训学习,提高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
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以财务状况为关注重点,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及募投项目情况的核查,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