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珠生态: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0-12-30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信方正”或“保荐机构”)作为东珠生
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珠生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东珠生态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
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概况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17]1311 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东珠生态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690
万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8.18 元,发行方式为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1,034,442,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37,012,915.10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
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B11943 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署了《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
入情况(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累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
承诺投资项目 投入进度(%)
诺投资总额 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可使用状态日期
补充生态景观工程施
78,000.00 80,489.00 103% 已完成
工业务营运资金项目
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
6,988.08 3,173.31 45% 2020-12-31
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区域营销及设计中心
3,082.08 2,987.24 97% 2020-11-15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2 5,631.13 5,920.00 105% 已完成
合计 93,701.29 92,569.55 - -
注 1:累计投入金额含理财收益。
注 2: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实施“珍稀苗木基地改
造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
额情况(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号 2020 年 6 月 30 日余额 备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 408460100100087222 销户
-
支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51803900000049 4,067,595.74 募集资金专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 8112001013400356206 销户
-
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 8110501012400948683 募集资金专户
14,158.08
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东门 322000610018018038922 募集资金专户
8,049.38
支行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51881200000564 41,836,403.90 募集资金专户
合计 - 45,926,207.10 -
三、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 调整后计划达到预定可使
序号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日期 用状态日期
1 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研发能力提升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研发能力提升项目”是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市场发展
趋势,提升公司的研发效率及相关研究成果的实践转化力度而建立的。由于 2020
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与研发相关的物流运输、项目材料采购、项目具体实
施等方面均受到制约,导致整体项目进度延后。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持续
推进,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入风险,保障募集资
金安全合理运用和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实
际情况,相应放缓该项目的投入。
基于以上原因,经审慎研究后,公司拟对生态与湿地环境修复研发能力提升
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将该项目延长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
的延期仅涉及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未改变项目
的内容、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符合
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效益的实
现。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本次对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意
见: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
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
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
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东珠生态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当前实际情况进行的审慎调
整,有助于降低募集资金的投入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
理运用。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议案发表了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东珠生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