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珠生态: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2-06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无锡
二〇二一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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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1
议案一 .............................................................................................................................................. 2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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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席惠明先生主持,具体议程如下:
序号 内容 发言人
一 1、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正式开始 席惠明
2、介绍到会者,宣布到会股东人数
3、选举计票人、监票人
二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席惠明
1.1 回购股份的目的
1.2 回购股份的种类
1.3 回购股份的方式
1.4 回购股份的期限
1.5 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6 回购股份的价格
1.7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1.8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1.9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三 股东提问环节 席惠明
四 股东投票表决 席惠明
五 统计并宣读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席惠明
六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
七 主持人进行总结并宣布现场股东大会结束 席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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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进一步稳定投资者对公司股票长期价值的预期,构建稳定的投资者结构,
增强投资者信心和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同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干部的积
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完善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
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A 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本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回购。
如发生下述情况或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
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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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公司拟将所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若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3.93 元/股进行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按回购价格上
拟回购资金总 占公司总股本
回购用途 限测算回购数 回购实施期限
的比例(%)
额(万元) 量(万股)
用于员工持股 2,500-5,000 104.47-208.94 0.33-0.66 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12个
月内
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为 2,500 万元,上限为 5,000 万元,上限未
超出下限的 1 倍。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10%,具体回
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等除
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23.93 元/股。
本次回购价格区间上限低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150%。
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后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
场股票价格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
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在披露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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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
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九、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下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作员工
持股、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
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
股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具体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3)股份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向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事宜;
(4)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需的事项。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
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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