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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珠生态: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16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1-025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
月5日以书面形式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
报表》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
规情形。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审计
机构发表的相关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
管理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的各业务过程和操作环
节,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内控管理机制符合
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了保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318,6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 63,728,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
润转结至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股本 4 股,
共计转增 127,456,000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为 446,096,000 股。公司 2020 年度内盈利且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现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公司拥有苗木种植、生态景观设计、生态修复与景观工程建设、景观养护完整的生态
景观产业链,公司目前所承接的项目以涵盖生态修复、市政园林绿化等综合生态环境建设
工程为主。
    公司承做的工程项目通常可以分为工程投标、工程施工和质量养护三个阶段,公司在
前述相关阶段均需垫付一定的资金:
    ①在工程投标阶段,根据行业惯例,公司需于投标时向业主单位交付投标保证金,同
时在中标后需向业主提供履约保证金,形成资金占用;
    ②在工程施工阶段,公司需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工程施工成本,同时在工程竣工验收
后需完成工程审计才能与业主单位进行工程款的最终结算,因此会通常会有较大的工程进
度款和完工但未审计决算的应收账款待收取,从而形成对流动资金的较大占用;
    ③由于公司的工程项目一般投资规模大、工程质量要求较高,因此在工程总承包合同
中一般还包含施工合同价款 5%左右的质量保证金,业主单位要在工程安全运行 1-2 年后
才予以支付,而此也会造成对公司流动资金的占用。此外,公司近年来开展的包含提供融
资方案的 EPC 工程项目对公司的营运资金的充裕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综上所述,公司所处行业对营运资金需求较大,具有资金驱动型、密集型的行业特点。
  (2)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
    公 司 2018 年 至 2020 年 度 , 公 司 实 现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159,379.41 万 元 、
201,668.92 万元、233,790.76 万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21.11%,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势头良好。
    2020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新中标项目 16 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193,972.54 万元;
累计新签订项目合同 16 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188,561.47 万元。
    公司目前在建的重大工程包括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滨江二路西段-河庄大道)及
地下综合管廊、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青六路东-苏绍高速)及地下综合管廊 EPC 项目、
赣州市章贡区乡村旅游建设项目水西乡村旅游建设-和乐生态旅游、美丽乡村建设及东江
源大道(章贡区段)基础提升项目(EPC)、江油市靛池湿地公园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勘察
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等,这些工程项目均需公司先行垫资,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了
一定的压力,对公司营运资金形成了较高的要求,为维护公司的稳定发展,公司需预留一
定的资金用于经营周转。
    综上,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展,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不断上升。因此,为
确保 2021 年度公司业绩继续增长,公司需要通过多种方式筹措项目资金。
    (3)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景观修复工程、市政道路及配套景观建设工程建设
以及EPC业务营运,从而使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并进一步保持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预期收益良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
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 2021 年度融资额度计划的议案》
    公司预计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的计划授信额度将不超过 30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等融
资额度将不超过 15 亿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各金
融机构商讨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签署有关协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融资额度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关于对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相关合同的签署,均遵循了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条款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价格由交易方根据市场情况及
变化协商确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合理、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
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为公司提供
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具体内容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8)。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关于<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倡导公司
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收和保留优秀人才,
兼顾公司近期利益和长期利益,更灵活地吸收各种人才,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
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并制定了《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
 行权期以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将注销股票期权 254.94 万份。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数量为 0 份。公司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将全部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以及预留股票期
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