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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珠生态: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16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
     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情况以及内部
     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为
     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
     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0 年,监事会共计召开 7 次会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
2020 年 3 月 9 第四届监事会第 协议的议案》;
日              二次会议         6、审议《关于〈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
                                 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
                                 案》;
                                 8、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3 第四届监事会第 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
日              三次会议         的议案》;
                                 1.1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1.2 认购数量、认购金额
                                 2、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
                                 案》;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
                                 案》;
                                 6、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
2020 年 4 月 21 第四届监事会第 6、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日             四次会议          7、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融资额度计划的议案》;
                                 8、审议《关于对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
                                 案》;
                                 9、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以及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
                                 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27 第四届监事会第
                                 1、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日             五次会议
                                   1、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2020 年 8 月 6 第四届监事会第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日             六次会议            3、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
                                   格调整的议案》;
                                   4、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2020 年 10 月 19 第四届监事会第
                                   1、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日             七次会议
2020 年 12 月 28 第四届监事会第
                                   1、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日             八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运营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监督,依法出席或列席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
      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遵循了《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职,未发现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损害公
      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通过查看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等方式,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成果稳步提高。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合法、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现象。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等事项
      进行认真的核查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
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报告期内,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
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关联交易情况做了全面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
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定价公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
完整的进行了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资金被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业务,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
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相关
要求切实做好内幕信息知情登记管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滥用职权、泄露
内幕信息。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三、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针对自身履职能力的提高,积极主动参加有关部门组织
的培训学习,提高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
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以财务状况为关注重点,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及募投项目情况的核查,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