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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珠生态: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04-16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认
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
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重点和 2021 年度主要工作计划
报告如下: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0 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内外主要经济体均受到严重冲击。得益于强
大有力的疫情防控措施和精准有效的宏观调控政策,我国经济率先实现稳定复苏,
国内经济全年保持正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稳中求进的总体战略规划,推进
落实高质量发展计划,继续实施业务转型战略,除继续坚持以生态湿地为主要发
展方向外,积极承接一部分优质的市政类项目、乡村振兴类项目。公司强化跨区
域、全覆盖的经营网络,并把业务重心向经济发达的地区逐步转移。坚持以市场
拓展为导向,提升工程管理水平为基石,围绕年度目标任务,董事会在战略导向
上进一步做及时调整,并指导经营管理班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适时地调整方向
和工作重点,为准确把握发展方向和公司的正常运作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33,790.76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5.93%;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8,036.738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5.22%。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开展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出席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履行自身职责。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计召开 8 次,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
                                     认购协议的议案》;
                                     6、审议《关于〈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
                    第四届董事会第 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的议案》;
2020 年 3 月 9 日
                    二次会议         7、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
                                     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
                                     10、审议《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
                                     订稿)的议案》;
                                     1.1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0 年 4 月 3 日                    1.2 认购数量、认购金额
                    三次会议
                                     2、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
                                      议案》;
                                      6、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审议《关于取消股东大会并提请另行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
                                      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
                                      5、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0 年 4 月 21 日                    6、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次会议
                                      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8、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融资额度计划的议案》
                                      9、审议《关于对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
                                      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审议《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及补选独立
                                      董事的议案》
                                      14、审议《关于确定 2020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
                                      案》
                                      15、审议《关于确定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以及预留股票期权第
                                      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
                                      案》
                                      17、审议《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0 年 4 月 27 日                    1、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次会议
                                      1、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第四届董事会第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6 日
                     六次会议         3、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
                                      权价格调整的议案》;
                                      4、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19 第四届董事会第
                                      1、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日                   七次会议
2020 年 11 月 13     第四届董事会第 1、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
日                   八次会议         续期展期的议案》。
2020 年 12 月 28 第四届董事会第
                                      1、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日                   九次会议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政策要求与制度规范,充分考虑广大中小股东的
利益,发挥自己在专业领域的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推动公司生产经营
各项工作健康、规范、持续发展。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
事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在 2020 年度工作中,
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一方面,严
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
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控、提名任免、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信息披露情况
    2020 年度,董事会严格执行证监会、上交所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
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的敏感期内,严格执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
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0 年度,公司通过专线电话、传真、邮箱和上交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互动平台等渠道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咨询、提问和沟通,并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
保密工作,保障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的权利。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以便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参与。
    三、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公
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筹划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科学高效地对重大事项作
出决策,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履职培训;主动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
证投资者与公司的沟通渠道畅通、多样,以便投资者全面、准确地获取公司信息,
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公司
规范运作的透明度;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优势,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围绕公司
核心业务,推动公司发展迈上新的台阶。2021 年,我们将迈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公司将始终贯彻“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理念,使命担当,顽强拼搏,
锐意进取,加快走上最具竞争力生态修复企业的步伐,以更加优异的业绩,为美
丽中国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