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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珠生态: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4-16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在 2020 年的工作中,
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们在 2020 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
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 年 5 月 12 日,
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及补选
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成荣光先生自 2014 年 5 月 30 日起在公司担任独立
董事,至 2020 年 5 月 30 日止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六年。根据《关于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自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成荣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
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李专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
员会召集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时为止。
    (二)现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现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分别为陆新尧
先生、倪受彬先生和李专元先生,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下面是现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陆新尧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8 年 4 月出生,硕士
研究生学历。历任 88662 部队书记,许昌县第二工业局科长、副局长,河南瑞贝
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河南
瑞贝卡集团董事、副总裁、董事局秘书,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祥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倪受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3 月出生,博士研
究生学历。历任安徽铜陵学院图书馆助理馆员,中国工商银行漕河泾开发区支行
信贷员,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法律事务主管,第一证券有限公司法
律部经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授。现任同济大学教授,绿技行(上海)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董事,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李专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历任江苏大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审计主管、会计部长助理,无锡洪
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阴江化微电子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深圳市汇朗朗医疗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三)离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成荣光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2 年 11 月出生,大专
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无锡县塑料制品厂会计,无锡县经济委员会副科长。现
任江苏中证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14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0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均按规定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
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会议议案及相关决策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
发表了谨慎、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股东大会 2 次,独立董事具体出席
会议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   出席次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应参加董       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事会次数                                         加会议
陆新尧          8           8          0          0          否
成荣光(已离任) 4          4          0          0          否

倪受彬          8           8          0          0          否
李专元          4           4          0          0          否
     (二)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     出席次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应参加股       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东大会次                                         加会议
                     数
陆新尧          2           2          0          0          否
成荣光(已离任) 2          1          0          1          否

倪受彬          2           2          0          0          否
李专元          0           0          0          0          否
     (三)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分别担任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及委员,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并参加会议,
 利用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发展壮大和规范运作建言献策。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0 年,我们发挥独立董事的审核作用,对公司提交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核查并发表意见,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相关合同的签署,
 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条款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价格
 由交易方根据市场情况及变化协商确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最大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业务,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
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 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谨慎地审核后认为:2020 年度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及文件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得到
我们的事前审查和认可
    2、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监管
问答》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3、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监管问答》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切实可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4、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制定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的规定,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0 年度,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进行信息披露工作,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总结
    2020 年度,我们非常感谢公司在我们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的积极配
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独立、
谨慎地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
    2021 年,我们将继续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凭借自身专业知识,
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有利的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陆新尧、倪受彬、李专元、成荣光
                                                       2021 年 4 月 15 日